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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7-05-15 福建省纪委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1、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原副局长张纯东骗取国家征迁补偿款等问题。张纯东利用职务便利,在用地征迁、海域收储工作中,伙同他人通过虚报面积等,骗取国家征迁补偿款等计1733万余元并私分,个人分得1118万余元。此外,张纯东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16年10月,张纯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永泰县大洋镇七漈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兆铭截留侵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等问题。张兆铭截留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共1.66万元,设立“账外账”管理,并侵吞9900元。2016年12月,张兆铭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退缴违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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