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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电大召开基建管理程序性制度专题审议会
2011-10-18  

10月17日,学校党委副书记、基建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夏良玉主持召开基建管理程序性制度审议会,专题对工程项目管理监察审计实施细则(试行)、建设工程现场管理暂行办法等四个程序性制度以及基建财务报销流程进行会审,基建各工作机构相关人员近20人参加审议,形成一个审议制度、学习制度、宣传制度的会议。

夏良玉指出,强化工程管理程序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基建关键环节、重点部位管理规范,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现场管理、监察审计和财务报销等实务操作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是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的需要,也是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保证,要切实把建制度、懂制度、守制度要求贯彻到基建管理全过程。

夏良玉强调,依靠制度规范管权、管人、管事是根本,要下功夫制订好管理规则,提高制度规范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性。审议程序性制度应注重把握必要性、合理性的要求,使上级主管部门强制性规定得以贯彻,又将改扩建工程一期项目管理中的好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进一步夯实按章办事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夏良玉要求,要一手抓制度建立,一手抓制度落实。首先以认真的态度审议制度,对事关职责任务要求的,做到理解掌握、达成共识;二要发挥群众智慧,确保程序性制度与基建管理实体性制度相对接,程序性制度之间相融合,使程序性制度起到具体规范的作用;三是坚决遵守规章制度,自觉把程序性制度要求转化为行为规范,着力推进工程项目的规范化管理,让党委放心、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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