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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宣讲活动的通知
2020-09-21  

关于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宣讲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各部门、学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已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根椐省纪委部署经校领导同意,校纪委近期将组织纪委委员开展《政务处分法》宣讲活动,以案释法,教育引导教职员工依法秉公用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讲安排

    在各基层党组织(部门)组织学习的基础上,以讲党课的方式,由校纪委委员根据分工对所联系的部门开展宣讲活动。宣讲活动原则上9月30日前完成,宣讲对象应覆盖各部门所属教职员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纪委委员与所联系部门商定,校纪委协助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二、宣讲内容

主要宣讲制定《政务处分法》的背景和意义、主要内容,对贯彻执行《政务处分法》提出具体要求。

三、宣讲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政务处分法》宣讲活动是加强《政务处分法》学习宣传贯彻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基层党组织和各部门、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组织开展学习活动,深刻领会《政务处分法》出台的重要意义,推动《政务处分法》有效实施,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政务处分法》的浓厚氛围。

2.突出宣讲重点。注重阐释《政务处分法》的制定背景,以及政务处分的基本原则、适用对象、种类和程序等主要内容,特别是运用相关案例,把政务违法的具体情形讲清楚,把法律规定的红线底线讲明白,教育引导全校教职员工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

3.注重活动实效。通过宣讲,各基层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要结合之前组织的《监察法》学习以及工作实际开展主题发言和交流讨论,引导教职员工增强法纪意识,真正掌握《政务处分法》的精神实质,做到入脑入心,做到知法、明法、守法。同时对开展学习活动情况及时在校内有关媒体上报道对活动中的经验做法及时报纪检监察室

 

 

校纪委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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